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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盟人,9月1日起,这项医保开始参保缴

发布时间:2023/4/20 11:48:41

「本文来源:锡林郭勒日报」

PART.1

参保缴费时间

年度锡林浩特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限:自年9月1日起至年3月31日结束。待遇享受期为: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

PART.2

参保对象

1.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包括:城镇非从业居民、牧区居民、各类在校学生、学龄前儿童以及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其他人员。

2.非锡林浩特市户籍的常住居民可在锡林浩特市参保,但不得在原户籍地或其它地区重复参保。

3.新生儿出生前父母在锡林浩特市参保,在市医保中心办理登记手续,即视同新生儿参加居民医保,免缴当年参保费,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次年以新生儿本人身份参保缴费。

PART.3

缴费标准

(一)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元/人,财政补助不低于元/人。

(二)资助参保

1.对特困、孤儿、事实无人扶养儿童个人缴费由医疗救助基金给予全额资助,低保对象由医疗救助基金给予定额资助。

2.对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且纳入相关部门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个人缴费由医疗救助基金给予/人的定额资助,剩余部分由个人承担。未纳入牧区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按标准退出,不再享受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

3.同时具有多重属性的特殊困难群众,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享受参保资助政策,不重复资助。

PART.4

参保方式

1.新参保人员。新参保人员在所在社区、嘎查、分场办理参保登记,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参保登记表》,由社区、嘎查、分场反馈市医保中心,办理新增人员信息系统录入后,即可进行缴费。社区与医保、税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为新参保人即时办理信息登记和系统录入,新参保人只需“跑一次”。

2.续保人员。已参加上年度居民医保的即为续保人员,无需参保登记,直接缴费即为参保。

3.在校(幼儿园)学生无需个人办理参保登记,由学校直接统一代收代办,不限户籍。

4.全额资助人员不需个人缴费,由医保部门根据各苏木镇场、街道办事处和民政部门提供的信息给予代办代缴。

5.符合资助条件的贫困人口,由所在苏木镇代收个人承担部分的保费,给予集中代办。

PART.5

缴费方式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续保人员和新参保已登记人员通过以下渠道及时缴费:

1.线上缴费。可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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