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浩特农村合作银行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
并征集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各位股东:
锡林浩特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本行”)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本行董事会依据《公司法》、《章程》的相关规定,将第二届董事会的人数规模和组成结构、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时间和提案内容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换届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本次换届选举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商业银行法》、《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行《章程》确定的董事资格、董事选举程序进行。
(二)稳定性原则。为提升本行董事会的治理决策水平,保持公司战略的长期性、持续性,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遵循延续性、稳定性原则。
(三)任职资格和核准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金融监管部门规章的要求,担任商业银行董事的,其资格应经监管部门核准。
二、第二届董事会的人数规模和组成结构
(一)人数规模:第二届董事会建议由9名董事组成。
(二)组成结构:第二届董事会组成结构中建议非职工董事6人,职工董事3人。
(三)董事会的人数规模和组成结构可根据提名情况及相关规定适当微调。
三、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
(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规定,本行第一届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本行发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提出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董事候选人议案,由股东大会选举后聘任。
(二)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时,应当按相关规定和本行《章程》的要求,在提名董事候选人之前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各项情况,并提供所提名候选人的简历等书面材料。被提名的候选人也应向本行做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并保证当选后能够履行董事职责。
四、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时间和提交内容
(一)提名期限为年9月4日至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