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浩特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令
(第7号)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命令如下:市内各级各类学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等)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不得早于3月1日。具体开学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由教育主管部门提前向社会公布。此前,学校不得组织学生返校和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集中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各级各类培训机构(职业技能、早教中心、托幼等),未经批准均不得开展培训活动。锡林浩特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年2月1日